6/30(一)21:49美國時間(舊金山)    
Taiwan—San Francisco—Charlotte--Atlanta   

現在在舊金山機場,準備前往夏洛特。之後還要從夏洛特轉機到亞特蘭大,希望等一下在飛機上睡得好。畢竟前一班從台北到舊金山的飛機有一個小孩很愛哭鬧害我很想打他一頓,我隔壁的奶奶也有點煩,跟旁邊的人講話就算了還不時碰到我,或者睡覺的時候靠到我的椅子害我無法移動= =我不太喜歡坐走道,即使行動比較方便但是睡一睡就有可能被要移動的人叫醒。在美國過海關很順利,美國人都還挺友善的海關的人問我幾歲開始學英文,說我英文講得不錯,還問是不是台北的人都懂很多英文。我說,it depends.結果我要走的時候那個海關還跟我講中文,他說”聽不懂”XDD我想這是對外國人最實用的中文吧,就像我會講台語的”我不會講台語”一樣。自己獨自搭飛機算是新的體驗。轉機跟過海關都讓我有點緊張,幸好到目前為止一切順利。把自己行理認領回來的感覺真好XDD我超怕行李會搞丟了,搞丟我就沒得玩了。幾小時前在機場和老爸道別,正式獨自第一次出國。進去之前我最後跟老爸揮揮手,他還在看我,還是有點捨不得家人,雖然只有十天。不過這幾天我在對面寵物店看到那隻台灣土狗,和平常在路上看到老人,都會想到我就要去美國看霸王跟爺爺了耶!想到就覺得很開心:) 要登機了!!!



7/1(二) 美國時間23:26   
到Atlanta了!經過將近整整24小時的轉機加飛行時間,我終於抵達了Atlanta.轉機真的還挺累的,不過在轉機的時候真的有一種自己勇闖天涯的感覺,很酷。從舊金山到Charlotte華人就超級少的了,我看根本只有我一個= = 機場裡華人也少少的,從Charlotte到Atlanta也是。到Charlotte的時候我還以為要再領一次行李,打電話問爸爸才知道不需要,因為是進美國國土的第一站海關會再檢查一次才需要去領,之後再check in就會直接送達國內的目的地了。

Charlotte機場


shuttle bus


從San Francisco—Charlotte這段四個多小時的飛機我睡得很不好,可能是因為時差的關係,看旁邊的人都睡得死死的害我有點擔心。Charlotte到Atlanta只有45分鐘左右的飛行時間,睡死所以很快就到了。搭了shuttle bus(在上面看到很嘻哈的黑人,可是他鞋子穿夾腳拖配襪子怎麼了。可惜我不敢照他,怕被打)到baggage claim,看到姑姑和爺爺好開心喔!終於到目的地了,也順利領到行李真的是讓我鬆了一口氣(行李真的讓我好緊張,因為我怎麼也想不起來在San Francisco檢查之後我在哪兒check in的)


*Longhorn 長號角牛排館(直譯XDD)   

美國真的是地大路大,開起車來很寬闊,到處都充滿了各種植物,讓人覺得很舒服。到了中午我們去吃叫做Longhorn的美式餐廳,明明是中午陽光卻讓人覺 得溫暖而不像台灣的太陽曬了會覺得很痛、很燙,Atlanta的天氣真的挺怡人。在Longhorn我們點grilled chicken salad,一個裡面有mushroom的hamburger(看到mushroom就知道是姑姑點的了吧!而且side還選了綠色花椰菜 broccoli而沒選薯條,害我好傷心)最特別的是一個lobster dip,用cheese和龍蝦調成的沾醬,再沾Doritos那種玉米片,雖然很鹹但是很好吃喔!美式餐廳真的就充滿美國風情,假的牛頭阿牛仔的配備阿之 類的,很妙。

longhorn steak house


菜單,看起來超美味



grilled  chicken  salad



有菇所以我沒吃的漢堡XDD
旁邊的綠色花椰菜取代了薯條(哭)


lobster dip

下午回家休息我大睡囧不應該的因為要調時差,不過實在是太累了,畢竟飛機上睡眠品質很差,於是我從下午3點睡到晚上8點才起床吃飯…吃完飯我們帶姑姑家的狗Ginger(叫這個名字是因為牠小的時候長得像薑,長得好可愛的獵犬)和Taylor(比較怕生的澳洲牧羊犬,是公狗,長毛超級像玩具的!)去散步,路上我有看到螢火蟲耶好興奮!在台灣不是那麼容易就能看到的。美國的房子真的都好大,每一間都很像小時候玩的Barbie會住的地方。Taylor雖然膽小但是對於狗的同類卻很dominant,當母的Ginger跑到牠前面時牠就會死命要衝到前面,很傻XDD
 
這隻是Ginger


*電話卡   


姑姑幫我買的這邊的電話卡使用pay be the day的計費方式很有趣。一張美金35元,裡面有10元美金的value,打同樣是t-mobile的,或者在7pm-7am之間撥打任何門號完全免費,但是每天只要有用手機就會收1元美金。如果非免費時段則是1分鐘收10 cent。美國的計費方式是傳簡訊跟收簡訊的人都要付錢,我覺得這個制度很不好…如果你討厭一個人然後他常常傳簡訊來,不是就要白付很多錢了嗎?! 所以像之之這種奇怪桃花很多的人就不適合在美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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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aine S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