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報紙的頭條

寫著多年前清大王水案的女主角被假釋了。



然而我不認為她應該被釋放。



雖然我同意人都應該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我也不覺得犯錯了就沒有辦法彌補

偏偏死亡就是那麼一件絕對的事情。



我絲毫不贊成廢除死刑

因為那些罪大惡極的人必須要付出代價

要不然如果殺了一大堆人最大的代價都只有可能是終身監禁

那大概就會有更多人會義無反顧的殺掉他們看不順眼的人了

反正自己還能活在這個世界上。

最壞也不過是一輩子不能出去罷了。



或許是因為我比較站在被害人家屬的立場看吧。

自己的女兒,或是親人被殺了

對方居然只要坐坐牢付付錢就可以重新回到社會

但是不管那些人做了多少贖罪的事情

親人卻在也不會回來了

生命已經永遠消失了

這叫人要怎麼原諒?

我無法想像。



我覺得殺了無辜的人的人應該要付出對等的代價

不然真的太對不起那些死去的人和他們的親人了



我問我媽,覺得這種社會案件中殺人的人不該被原諒

有這種想法是我太不慈悲嗎?

我媽說不是,只是因為我是站在被害人家屬那面看而已。



要學會極大的原諒,真的好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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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aine S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