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禮拜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

人究竟應不應該跟感覺是朋友,

但是喜歡自己又對自己非常好的人在一起呢?



有些人會說 人很好為什麼不考慮一下

如果對方很喜歡你你也覺得他不錯應該給他機會阿



但是如果對他的感覺是朋友呢?



我是一個很重感覺的人

在我的觀念裡這很難培養

大部分是說有就有 沒有就是朋友

沒也臉紅心跳的緊張或是太過在意小事

應該就不是超越朋友的喜歡的感覺。



是阿。

對方真的很好的話 很令人感動的話

是可以給他一個機會。

如果在在一起之後真的培養出感覺

變成男女朋友的喜歡 大家都開心






但是如果沒有呢?






如果發現自己的喜歡還是停滯在朋友

大概也只能為了不違背良心而分手了吧

但是就絕對連朋友也做不成了

我是承受不起這樣的風險的。

即使對方可能會說 沒關係

寧可要這樣的一次可能的機會

可是對我而言不是沒關係。

我不想再因為感情而失去重視的朋友了。





確實是可以先在一起 感情再慢慢培養

但是我總覺得這樣的順序是錯的。

儘管人真的會希望有讓自己自在的人陪在身邊

或者是可以依靠 對某個人而言很特別。

而有時候朋友絕對是無法替代那種特殊的感覺的。





即使這樣,

也不能因為自己的不獨立而暫時地倚賴。

要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承擔不起失去的。
















ps 今天第二次跟Angela(西文發音)去游泳

 感覺真的很好。

 有伴真的有動力多了

 又可以聊好多事喔:) 很喜歡。

 游完泳洗完澡 晚風吹拂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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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laine Sh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